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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方人员被间谍策反 开车跟拍军车绘大量地图

随着互联网的发展,很多人在网上求职、交友,然而,这些行为却很有可能被境外间谍组织策反和利用,从而危害国家安全。10月30日,江淮晨报、江淮网记者从国家安全机关了解到,目前搜集我国军事目标情报的犯罪活动出现上升趋势。军事发烧友及军工企业、国防科研单位、政府机关人员,乃至高校师生等,都成为间谍组织关注的对象。
  市民找工作被境外人员勾联策反
  今年24岁的顾某在某招聘网站求职时,被境外间谍嫌疑人勾联策反。经查,从2013年10月至案发前,顾某先后29次前往某部队军事目标区进行情况搜集,并用手机拍摄了大量动态性涉及军事领域的照片。顾某还购置了行车记录仪,多次赴军事目标区附近尾随跟拍军车,标注军车训练线路图。
  顾某共向境外报送我涉军照片93张,标注地图33张、卫星地图25张,走访报告29份,先后获取间谍活动经费34460元。经鉴定,其报送的情资中有机密级文件1份,秘密级文件3份。2015年2月,顾某被某市国家安全局依法执行逮捕。
  男子寻网络兼职被间谍盯上
  在一些网络招聘网站上,不时会出现一些“高薪兼职”的字样,在某国防单位技术部担任职员的90后男子王某原以为找到了赚钱的机会,却已在不知不觉中,向间谍组织提供了大量机密信息。
  经查,王某因对现实工资待遇不满,在网上寻找兼职时“偶遇”了H,H的QQ签名“招厂内的同志,兼职赚外快,待遇优,非直销,诚信至上”引起了王某的兴趣。
  经与H联系,王某得知兼职的收入可达到每月三四千元,他被这样的收入冲昏了头脑,认为提供一点单位动态性情况不算什么,可以“打打擦边球”。在利益诱惑下,王某频频为对方提供军品设计定型情况、样品编号、试验时间节点、出现故障情况等信息。案发被抓后,王某悔恨交加。
  《反间谍法》界定五类间谍行为
  2014年1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获表决通过。这是新中国成立后加强和规范隐蔽战线反间谍斗争的第一部法律。
  《反间谍法》指出,公民有维护国家的安全、荣誉和利益的义务,不得有危害国家安全、荣誉和利益的行为。哪些行为会涉及间谍活动,《反间谍法》称,参加间谍组织或者接受间谍组织及其代理人的任务等五类行为属于间谍行为。
  有关人士透露,近年来,出国旅游的公民越来越多,公民在境外如受到胁迫或诱骗,非自愿在境外参加了间谍组织,该怎么办?“遇到这种情况一定不要害怕,更不要被对方牵着鼻子走。”该人士介绍,《反间谍法》明确规定,上述受胁迫或诱骗的人员必须及时向有关机关如实说明情况,有悔改表现的,可以不予追究。
  知情不报也要受到处罚
  如果发现有朋友正在向境外机构提供秘密资料,该不该说?在《反间谍法》中,对类似情况也有界定。
  “如果你知道他人有间谍行为,在有关机关向你调查时,你必须如实提供你所知道的情形,否则会受到行政或法律处分。”有关人士指出,不管出于什么原因,只要拒绝作证或拒绝提供情况,都会受到处分。“这种强制作证义务,主要考虑到在国家利益和个人利益存在一定冲突情况下,优先保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利益。”
  至于具体处罚方式,根据情形不同和情节轻重制定,包括由公民所在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予以处分;由国家安全机关处十五日以下行政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